【资料图】
根据《温州市直属医疗卫生健康单位面向普通高校选聘2023届毕业生公告》、《温州市直属医疗卫生健康单位面向普通高校选聘2023届毕业生补充公告》要求,经报名、资格审查、专业考核、体检和考察,现确定下列人员为相关选聘单位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从2023年8月9日起到2023年8月18日止,共7个工作日。
二、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形式,实事求是地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三、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
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处:0577-88580160、88580166。
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0577-88580090
通讯地址:温州市市府路490号市行政大楼18号楼 7楼,邮编3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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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直属医疗卫生健康单位面向普通高校招聘2023届毕业生拟聘用人员名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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