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完美受害人》:形象与困境的现实主义呈现

2023-08-02 10:09:24 来源:文汇报

作者:郑焕钊

近日收官的《不完美受害人》,以一起疑似性侵案为开端,探讨权力不平等关系下侵害的隐秘性和诱惑性,呈现女性受害人的沉默与反抗的困境,因其题材强烈的现实性而引发观众的共鸣与争议。


(相关资料图)

从叙事上,《不完美受害人》存在不少令人诟病的地方,比如叙事节奏过于缓慢、女警官晏明预设立场过于鲜明,以及赵寻在某些情境中行为逻辑的不合理等。然而,与当下“她经济”视野下女性题材剧的“话题消费式”叙事不同,该剧通过对职场不平等关系下受害人赵寻在事发之后,从一开始的态度模糊、否认受到伤害,到五天后报警指控,以及因证据不足警方撤案后,反遭民事起诉,被人肉、被网暴,遭受荡妇羞辱、工作失业、生活失序等过程的反复进行了多维度、多立场的揭示和剖析。从而,该剧表征和反思了不平等关系中被侵害方普遍性的心理处境,呈现了权力关系不对等的情况下,侵害发生的隐秘性、诱惑性和复杂性,体现了女性题材剧创作上颇具勇气的现实主义探索。

聚焦“不完美受害人”面临的诸多困境

一方面,该剧以悬疑叙事的方式,透过非暴力强奸案的受害者赵寻在事发之后,一系列反常而令人疑惑的行动,试图还原“不完美受害人”遭遇侵害后的创伤应激和复杂的心路历程,呈现职场不平等权力关系下,“不完美受害人”的人格形象,以及其作为反抗者面临的诸多困境。

在国产影视剧中,《不完美受害人》第一次以群像剧的方式,将镜头聚焦现实中普遍存在的不平等关系中的“不完美受害人”(剧中的赵寻、林阚等)。所谓“不完美受害人”,是相对于具有强烈反抗、法律事实确凿的“完美受害人”而言,主要指没有发生激烈的反抗,由于人性弱点在法律和道德上存在瑕疵的受害人。因为这种“不完美”面临着法律认定、道德审判与内心交战的诸多困境。

面对“绅士”“体面”的董事长成功的非暴力强奸,作为董事长秘书的赵寻为何不在现场第一时间否认侵害、还配合体检,却到公安局笔录时才否认强奸?为何在事发36小时后接受与成功的见面且当面否认成功强奸,以及在父母都签字后、坐车启动到国外途中反悔拒绝成功让其海外躲避的安排?在第6天报案后,又为何要隐瞒自己片刻清醒的事实?对这一系列行为的反常与自相矛盾的心理动因的揭示,是《不完美受害人》重要着墨之处。该剧以林阚作为加害人律师代理人的前置调查,以及女警晏明的刑事侦查问讯,对赵寻的心理逻辑和行为逻辑进行近乎抽丝剥茧地剖析,揭露人性的懦弱、贪婪和虚荣如何使赵寻一步步成为“不完美受害人”。

而赵寻作为最终勇敢向成功说出“不”字的反抗者,又面临着法律事实上的证据不足、网络“荡妇羞辱”的舆论审判以及现实人肉暴力,陷入法律、道德与内心的多重困境。“不完美受害人”的困境,揭示了不平等关系中侵害的隐秘性、诱惑性和复杂性。权力高位者充分利用人性存在的弱点,以“爱的名义”进行精神控制和物质诱惑,让受害人难以直接反抗,或者产生妥协,由此展现了压迫和侵害的隐秘性和复杂性。而受害人因为其现实权力压迫面前人性存在的懦弱、虚荣和贪婪的弱点,使其成为有瑕疵的“不完美受害人”,使其无论在法律事实的认定上,还是在舆论道德审判中都处于不利的位置。赵寻选择“面对”与“反抗”,但由此所带来的法律事实的不足不得不被撤案,而在现实中也面临着舆论的指责,无法获得家人、朋友、同事的理解,陷于孤立无援的境地。可以说,对赵寻作为“不完美受害人”及其反抗者困境的刻画,是极端而深刻的。

注重复杂利益中女性之间关系的真实呈现

另一方面,与一些女性题材剧简单的性别视野和认知视野不同,《不完美受害人》试图透过对女性关系的复杂呈现,深入讨论不平等侵害关系中的性别互助关系的议题。

剧集注重复杂利益中女性之间关系的真实呈现。女性并非一个单一的群体,也并非简单的女性互助,具体处境之中女性甚至可能既是受害者也是施害者。比如李怡,坚定地站在成功的立场为成功辩护,收买报警人尹声隐秘证据,为迎合成功的权力欲望,操纵媒体对赵寻发动荡妇羞辱,更因其嫉妒心理,不惜私自行动开展人肉暴力,成为摧毁赵寻的坚定帮凶。

如果说晏明对于赵寻的帮助更多依赖于其过去办案的历程、直觉与敏感所带来的正义的“偏执”,那么林阚在剧中内心所遭受的煎熬与行为转变的心理和经历过程,更能显示出女性互助背后的具体处境。

林阚的角色是三重的:女性、不平等关系中性侵的受害者,以及加害人代理律师。与赵寻作为最终的“反抗者”的角色及其面临的困境不同,林阚则是作为没有选择反抗的“妥协者”形象而出现。她是师生不平等关系中的受害人,但也受益于导师的帮助而在职业上平步青云;她在职场上作为弱势乙方而不断面临着强势甲方的滋扰,却因为职业立场需要为成功这样的强奸者代理辩护……因而林阚视点当中既包含着来自专业素养所带来的客观与冷静,呈现出法律之眼冷峻的一面;同时也因为其作为不平等关系中的女性受害者所具有的共情和温暖的一面。与赵寻步步陷入绝境的线索相伴随的,是林阚从成功的代理律师到拒绝代理其民事诉讼,不惜以牺牲自身十年职业成就为代价,以公民身份代理赵寻民事诉讼的过程,也是她从不敢面对自己的沉默状态,到最终打开心门释放勇敢的过程。

剧集正是透过赵寻案,来展现林阚作为“不完美受害人”在妥协之后所遭受的“如影随形”的内心煎熬,更在剧集后半部分,通过其力图阻止对赵寻伤害的努力的失败,最终坚定了选择的主线,从情感逻辑、心理逻辑和叙事逻辑上,颇具说服力地展示出了女性形象的复杂性,以及女性互助关系建立的合理性。

在“她经济”崛起的背景下,以群像式都市女性成长为主线,呈现当代城市女性所面临的生活、工作和情感的问题与困境,强化女性性别议题的女性群像剧得以崛起。当代社会中的女性困境,既是性别的社会不平等所带来的,更是一种性别认知的观念性后果的潜在作用。女性题材影视剧存在的意义,就在于透过女性处境的叙事性建构,去呈现和揭示社会和观念的根源,以促进社会进步。

毫无疑问,赵寻作为“不完美受害人”的角色是不讨好的。该剧播放期间,弹幕中就有部分观众对她发出“既当又立”的道德指责,事实上正显示出《不完美受害人》的现实意义:现实题材影视剧不仅要写当代生活,更要通过对当代生活内在的肌理极其深入的逻辑的抽丝剥茧的叙事呈现与揭示,以揭露现实的矛盾与观念的偏差。面对赵寻遭受的非暴力侵害案,剧集通过晏明与延队、秦队之间的论辩、通过成功“不认罪”的自我逻辑的言说、通过晏明与林阚之间的多次的观念碰撞,更通过林阚与赵寻内心的反复交战,让“不完美受害人”议题在多立场多角度中,呈现出认知的差异性,并由此显示出坚持正义的不易及其坚持的力量。

(作者为暨南大学文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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