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我县学前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经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资料图片)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2023年利辛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幼儿教师200名。具体招聘岗位见《利辛县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幼儿教师岗位表》(见附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3.身体健康,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规定。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http://lixin.pzhl.net/index.php,报名统一时间为2023年7月1日9:00至7月5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已参加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教师资格证书认定状态截图﹝可使用个人账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在“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下查看认定状态并截图﹞,可以先报名参加招聘考试,2023年8月20日前须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3.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网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后,2023年7月6日17: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7月6日17:00前完善信息再次提交。
(三)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7月6日17:00前随时登陆“http://lixin.pzhl.net/index.php”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报名网站通过银行支付平台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日期为7月7日24:0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2.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
3.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将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7月8日上午9:00—12:00进行一次改报,逾期不再受理。对于改报人员,县教育局于7月8日下午17:00前完成资格审查。
(四)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7月13日9:00至7月15日18:00直接从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五) 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1)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
(2)笔试内容:《教育综合知识》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教师道德修养等。《专业知识》为学前教育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2023年7月16日
上午9:00—11:30《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
3.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合成笔试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设定笔试合成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选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2: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并对照报名提交的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依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名资格审查表以及与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已参加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教师资格证书认定状态截图﹝可使用个人账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在“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下查看认定状态并截图打印﹞,以及“本人承诺在2023年8月20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若逾期未取得,同意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书面承诺材料。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后,在2023年8月20日前将证书原件提交利辛县教育局核验。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仪表举止等,具体内容、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另行通知。
(八)总成绩合成
考生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60%,专业测试成绩占40%(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报考同一岗位的按1:1从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到低分确定。
(九)体检考察
县教育局、人社局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统一组织体检及考察。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须有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十)公示
按照规定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人社局备案,办理相关手续。
四、聘用与管理
(一)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由聘用学校负责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招聘人员与聘用学校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二)招聘人员一律不入事业编制,人事档案转入利辛县教育局统一管理。工资标准参照同类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不含效能奖),缴纳五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参照事业单位同类岗位人员的评聘程序和办法进行。
五、相关要求
(一)考生要如实填报本人真实信息,提供真实材料,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均会取消考生报考和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将陆续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敬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后续招聘工作安排,否则责任自负。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考务及政策咨询电话:0558-8812151(县人社局)
0558-8800222(县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0558-8702666(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
0558-8809913(县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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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幼儿教师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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