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为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申报人员现场确认和体检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相关资料图)
一、时间安排
见附件
二、现场确认须知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在规定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汉中市中学教师培训中心(汉中市汉台区天汉大道670号汉中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内四号楼二楼会议室)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身份证: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携带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历证书:学历证书在网报时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学历证书在网报时未通过者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特别提示:在材料审核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证件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
4.户籍: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5.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审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说明: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三、体检须知
1.体检对象:符合汉中市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
2.体检要求:
(1)申报人员请按照统一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医院每天体检量为300人,请合理安排时间。现场确认无误者在医院体检处领取“体检表”。因为有抽血化验、B超等项目,请参加体检的人员禁饮食12小时以上,早上不要喝水、吃早餐,抽血化验在上午11点前完成。
(2)体检人员按照医院的收费标准缴纳体检费用(具体收费标准以医院的公示为准)。携带一张与网报时同底版的一寸证件照张贴在体检表上。
(3)所有体检人员的体检报告由汉中市教育局统一领取,严禁申请人自带体检表,以防漏检或作弊。
(4)汉中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和汉中市铁路中心医院应成立教师资格申报人员体检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协调与督查,提前组织参与体检的医务人员认真学习体检规定,做好业务培训,确保各项检测执行统一标准。如体检过程中发现有疑难问题,应组织专家集体会诊讨论,进一步检查后由主检医师再下结论。
联系方式:(http://jyj.hanzhong.gov.cn/hzsjyjx/gsgg/202306/6d16e915601e48a78dfcc066ff23fe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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