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南通市国资委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监督专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2.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技能。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4.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资格要求
1.大学本科及以上,法律类或相关专业。
2.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律师执业资格;
3.经历:律师事务所3年以上或大中型企业法务、风控或相关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6月30日。)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6月20日—7月19日(截止时间为下午17:00);材料报送时间:2023年7月19日(上午9:30-11:00,下午2:00-5: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①《南通市国资委招聘监督专员报名表》(见附件);②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邮箱:ntgzwrsc@126.com。
现场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①《南通市国资委招聘监督专员报名表》,需贴好照片,报名表一式两份;②职称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③工作成果及发表的文章等材料;④获得的县级及以上奖励证书;⑤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⑥相关工作或任职证明材料。现场报名地址:南通市国资委人事处(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3315室);联系电话:0513-59003995。
(二)资格审核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参加考试人选。本次开考比例为1:3。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将电话或短信通知综合测试时间地点。
(三)综合测试
通过笔试、面试、适岗评价,综合考察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文字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工作责任心等。
1.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文字能力等,满分100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2.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不超过1:10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同进入。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素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协调应变能力等,满分100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3. 适岗评价。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适岗评价,适岗评价主要从学习工作经历、工作成果、考核奖惩等方面考察人员能岗相适度,满分100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综合测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适岗评价成绩3:4:3的比例计算总分。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往返交通费、自理。
(四)组织考察和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等的,面试成绩高的在前),按拟录用人员1:1比例,市国资委党委确定拟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和体检。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资料、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考察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察政治素质、作风表现、综合文字能力等情况。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取消录用资格,视情况经国资委党委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五)公示、办理手续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经国资委党委研究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南通国资委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实行两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进行考察考核,考评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对试用期内认为不适合岗位工作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本次招录工作严格遵守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公开招聘工作解释权属于南通市国资委,未尽事宜由南通市国资委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0513-59003995(南通市国资委人事处);监督电话:0513-59003787(南通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
五、特别提醒:监督专员属企业人员性质,非机关或事业单位人员性质。考生一经报名,即视作知晓本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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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国资委招聘监督专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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