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度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
见附件
(资料图)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3年6月14日中午12:00前发送确认邮件至邮箱gdzjgwy@126.com。逾期未发送确认邮件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确认邮件具体要求如下:
电子邮件标题为“2023-报考司局-姓名”,并以附件形式(压缩包,标题格式为“2023-报考司局-姓名”)发送下列材料:
(一)面试确认书:详见附件1,手写签名后制成PDF或JPEG格式扫描件。
(二)面试人员基本信息表:详见附件2,填写时注意表格批注中的格式要求,篇幅控制在一页A4纸以内。
(三)一寸彩色证件照:与网上报名时提交的照片一致,人像清晰,以“报考司局-姓名”命名,JPEG格式。
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三、放弃面试资格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2023年6月14日中午12:00前发送扫描件至gdzjgwy@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2023-报考司局-姓名-放弃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线上审核的方式进行,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6月15日下午18:00前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按顺序制作成PDF格式文件发送电子邮件到gdzjgwy@126.com,电子邮件标题为“报考司局-姓名-资格复审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或工作证)。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报名登记表(可通过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下载)。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四)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五)自参加工作以来的各阶段工作经历相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材料。
(六)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报名推荐表确实存在困难的,可提交资格复审考生承诺书(详见附件4),延期至考察前提供。资格复审考生承诺书扫描件需随面试确认邮件提交,原件需在参加第一项考试科目的当天提交。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待业人员提供由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情况说明(详见附件5)。
考生应确保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各职位第一项考试科目开考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面试及专业能力测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见附件
(二)报到地点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西门传达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可乘地铁1号线在南礼士路站下,由C出口出站后向南行300米即到。
六、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15%
(二)考察和体检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考察和体检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不高于2:1,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等,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不唯分取人。考察和体检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七、注意事项
(一)考场实行封闭管理,考试结束后统一离场。考生进入考场区域后须关闭通讯设备,考试期间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
(二)请各位考生提前做好行程规划,妥善安排好食宿、交通,有关费用自理。
联系方式: 010-86092898(电话)
010-86092395(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点击查看>>>附件1-7
1. 面试确认书(样式)
2. 面试人员基本信息表
3.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4. 资格复审考生承诺书(样式)
5. 待业情况说明
6.国家广播电视总局2023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名单
7.国家广播电视总局2023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时间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人事司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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