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总体安排,将组织实施大理州检察系统2023年度公务员招录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相关资料图)
一、面试对象
报考大理州检察系统职位,经资格复审合格并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详见附件1)。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上午9:00开始。
2.地点: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大理市兴盛北路小关邑村西侧)。
三、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模拟法庭控辩的方式。每场面试安排报考同一职位的所有考生,同时进行面试抽签,决定场次以及控、辩角色。对于等额面试或抽签后轮单的考生,由面试组织单位安排工作人员扮演对方角色进行控辩。正式面试前,每个考生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有20分钟的备考时间构思发言提纲(考生不得将备考资料带入备考室,在备考室准备的发言提纲可带进考场)。每场面试时间控制在25分钟内,其中考官指导语3分钟内;考生按控辩顺序对案例阐述己方观点各3分钟,自由辩论阶段各5分钟,最后陈述各3分钟。
四、面试最低分数线
面试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人数比例达到或高于2:1的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2:1的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若考生的面试成绩无法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则无论其笔试成绩的高低,均视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五、面试程序
(一)报到。根据面试工作安排,参加面试的考生于8:00前到达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办公楼317候考室报到。报到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盖有资格复审单位印章的笔试准考证和《资格复审确认单及考试承诺书》。
(二)候考。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宣布面试纪律和其他注意事项,并督促考生关闭手机、智能手表等电子通讯设备,交工作人员集中统一保管。
(三)抽签。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签并由引导员带领考生与考官见面,确认是否有回避情形。
(四)面试。考生佩戴面试序号牌由工作人员引导至面试考场进行面试。
(五)等待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考生由工作人员带至考生休息室休息,等待宣布成绩。
(六)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于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集中统一宣布。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
六、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否则,考生面试成绩扣5分。
(二)考生须按规定时间至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办公楼317候考室进行报到。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面试组织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工作人员在候考室收取考生随身携带的电子物品和文字资料。考生全程不得使用电子物品,考生如有将电子物品随身带入备考室、面试考场的行为,将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序号是考生的标识,考生进入考场只允许报本人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父母姓名、工作单位等能够识别考生个人身份的信息,也不得透露报考岗位信息,否则,考生面试成绩扣5分。
(五)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普通话。
(六)按照回避的有关规定,考生可申请需要回避的考官及考场工作人员予以回避。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允许带走试题和草稿纸。
(八)考生在候考室、备考室、面试考场、考生休息室内禁止吸烟。
(九)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须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七、后续工作安排
面试成绩于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集中统一宣布。面试工作结束2日内,在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http://www.dali.jcy.gov.cn)公布综合成绩。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和职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及考察工作由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请考生密切关注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发布的通知,注意保持报名时登记的手机通信畅通,并按照通知要求参加后续招录工作。
联系电话:0872-2316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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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检察系统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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