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3年度雄安新区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资料图)
一、体检时间、集合地点
进入体检的考生请于2023年4月14日早上5:30,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及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蓝底),在保定市五四东路与长城北大街交叉路口东南角地球仪集合,统一前往体检医院。
二、体检标准
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三、体检不合格人员的淘汰和递补
按照体检标准和规定程序,对作出体检不合格结论的考生予以淘汰。空缺名额从同职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照综合考试成绩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四、注意事项
1. 体检前一天,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2. 体检前12小时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3. 体检过程中,考生有隐瞒病史、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的处理。
4. 体检考生不得携带通信工具,不得由家长或亲属等陪同体检。对于体检舞弊者,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5. 考生需自带体检费用(现金),由医院按照收费标准(男性:420元/人、女性:450元/人)收取。
6. 怀孕的考生请带好相关证明。
附件:《2023年度雄安新区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进入体检环节名单》
河北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党群工作部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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